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秋粮收购工作会议
暨玉米产销衔接洽谈会
2013年12月09日 【字号:

  12月4日至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秋粮收购工作会议暨玉米产销衔接洽谈会。会议传达了2013年全国秋粮收购工作会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精神,部署了全区2013年秋粮收购工作,组织了区内外粮食购销企业进行产销衔接。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王玉明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粮食局、农发行内蒙古分行和中储粮内蒙古分公司负责同志分别对秋粮收购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王玉明指出,今年全区粮食产量达到554.6亿斤,再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产48.9亿斤,实现了“十连丰”。但是,丰收之后,能否及时把粮食卖出去,确保种粮农民增收,保护好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是关键,这是当前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件大事。他强调,首先,要增强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责任感。今年国家对秋粮收购政策进行了调整,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政策,本着对种粮农民和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讲政治、顾大局,千方百计扩大收购,进一步增强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其次,要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一是认真做好收购准备工作,深入分析秋粮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二是周密组织收购工作,各级政府及粮食部门要主动与中储粮内蒙古分公司和农业发展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沟通协调,合理设置政策性收购网点,落实收购资金,发挥政策性收储网点的“兜底”作用;三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坚持一手抓粮食收购,一手抓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秋粮收购工作的始终;四是利用市场的配置作用充分激活粮食市场,鼓励销区企业到我区采购新粮,缓解我区秋粮收储压力,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五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粮食收购安全有序。第三,努力形成协调配合的良好局面。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秋粮收购工作的领导,把秋粮收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把解决农民卖粮难、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责任具体到主要行政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粮食管理部门、中储粮内蒙古分公司、农发行各分支机构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粮食收购有关问题,认真落实各方职责,确保国家收购政策的有效落实,把今年秋粮收购工作完成好。

  来自国内16个省区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粮食企业代表参加了玉米产销衔接洽谈会,有13对企业现场签约,本次洽谈会共签订意向性合同90.2万吨。

  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各盟、市分管粮食工作的副盟、市长、粮食局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发行内蒙古分行、中储粮内蒙古分公司、中储粮北方公司、大兴安岭农垦集团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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