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有序推进
2019年03月18日 【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查清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实底,坚决堵塞漏洞,确保粮食安全,云南省积极建立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筹划准备,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建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16个州市均建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周密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办发〔2018〕61号和发改粮食〔2019〕247号文件,我省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79号)及省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补充通知》(云粮发〔2019〕13号),要求各州、市、县、区及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三是精心筹划,组织业务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与了国家在河南开封、江西南昌、四川成都等地组织的大清查省级师资力量培训,并根据培训课程,结合我省实际,增设了部分培训内容,组织了我省大清查业务知识、软件操作等2期培训,全省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在组织业务培训的同时,结合我省政策性粮食存储点多量大、承储企业多元、储存仓型复杂、规范化程度不高等实际,组织了全省政策性粮食规范化管理示范观摩活动。

四是压实责任,开展调研督导。组成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带队,各州(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业务处室参加的调研组,分四个组对全省粮食安全保障及大清查前期准备工作展开前期调研,了解发现问题、探索解决方法、提出整改建议、总结推广经验,为全面展开大清查工作作准备。

五是扎实推进,做好准备工作。下发了大清查检查方法、相关填报表格、预分解登统等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国家关于大清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对大清查实物、账务、质量检查方法,大清查准备、自查、督导、案件受理等工作以及大清查相关表格的填报进行了规范,并结合大清查软件对1月、2月末统计结报日政策性粮食统计账面库存进行了预分解登统,目前预分解登统第1阶段工作已顺利完成。按照国家第三方检验的要求和本次大清查工作质量检验标准,采取州市粮油质检站交叉抽检的方式对部分省级储备粮进行质量抽检,提前试点、提前演练、提前准备,锤炼粮油质检队伍,建立我省粮食质量大清查专业检验机构名录库。

来源: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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