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五个强化”推进粮食流通执法督查
2020年08月28日 【字号:

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新闻通气会8月26日在江西南昌举行。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刘福元介绍江西省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进展及成效。

刘福元表示,江西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国家局指导下,坚持以重要指示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始终将粮食流通执法督查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不断推动监管创新,为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做了“五个强化”。

一、强化粮食库存监管

坚持做好粮食库存监管工作,以库存检查为抓手,通过全面严格的检查,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府领导同志多次对做好库存检查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都将库存检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是扎实开展检查。每年组织开展1-2次库存检查,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抽调各专业业务骨干,成立若干个工作组,实行跨设区市交叉检查,以确保库存粮食账实相符,储存安全。特别是我省在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中,2018年先行试点,2019年全面铺开,始终精心组织实施,顺利完成了我省政策性库存大清查任务,全面查清查明了我省各类政策性粮食库存家底,向党和国家交了一笔明白账。我省大清查工作得到了国家的充分肯定,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做到立查立改,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同时,注重长效管理,切实以查促改,不断提高库存管理水平。

二、强化粮食收购监管

始终高度重视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维护收购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和售粮农民利益。

一是加强组织部署。每年尽早谋划,在早稻、中晚稻收购开始前部署收购专项检查,及时开展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发挥部门之间协同作用,建立粮食局、农发行和中储粮收购联席会议机制,组织粮食、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

二是全面进行检查。依法依规对最低收购价收购和市场化收购开展检查,做到监管全覆盖,监管无遗漏,并将企业在粮食收购中的违规行为和受到的处罚纳入企业诚信评价范围。

三是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江西省粮食收购纪律”等执行情况,重点督查“打白条”、“压级压价”、“转圈粮”、“以陈顶新”等坑害国家和农民利益的行为,确保农民卖“明白粮”,国家收“放心粮”。

三、强化粮食出库监管

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有关规定,坚持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常态化。

一是严格落实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政策措施,出台我省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办法,明确出库监管重点,实行相关部门和企业签订“承诺书”,切实压实责任。

二是及时开展监管。根据销售出库粮食的不同用途,落实不同的监管措施,下达相应监管文件。及时将政策性粮食拍卖成交、定向销售具体情况分解、反馈到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形成监管合力。针对政策性粮食出库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南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和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积极化解出库纠纷,严查“出库难”等问题,确保“去库存”工作顺利进行。对跨省级行政区域定向销售和处置的政策性粮食,联系有关省份协助监管,确保处置到位,符合规定其途。根据监管任务,下拨监管经费,有效保障监管。

四、强化涉粮案件查办

坚持将涉粮案件查办作为粮食执法的重要工作,通过严肃案件查处,切实起到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一是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广泛宣传“12325”监管热线,在省局政务网首页醒目位置链接“12325监管热线”、创办“赣粮执法”微信公众号、在省局政务网站公布省、市粮食行政部门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畅通涉粮案件举报方式,鼓励广大群众通过上述渠道举报违规行为。

二是认真进行核查。对受理的涉粮案件,规定办案时限,规范办案流程。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涉粮案件查办应急队伍,承担对重大案件核查的重要任务,确保核查效果。

三是依法严肃处理。对查实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罚和处理,并按规定上网公示,同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情况。

五、强化监管体系建设

坚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不断创新和丰富监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一是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提高粮食流通监管考核占比和要求,切实提高全省各地做好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意识。

二是完善监管法规文件。出台《江西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江西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从源头上保障监管有法可依。

三是创新监管方法。制定江西省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建立双随机监管“一单两库”,实行动态调整和更新,从2017年开始,在粮食流通监管中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要求。

四是强化信用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粮食经营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将企业信用等级分为4级,每年初将评价结果在政务网站进行公告并上传至“信用江西”以供全社会使用,评价结果成为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运用评价结果,对不同评价等次的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在政策性粮食业务中,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企业。

下一步,江西省将继续以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按照国家局的工作部署,紧扣粮食流通关键环节,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强化监管,切实做到守土尽责,筑牢粮食安全篱笆,为国家粮食流通事业的发展贡献江西力量。

来源:人民网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