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人事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推荐
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人员的通知


司函人事〔201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人事教育部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人事教育部门,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武汉工业学院:

  为确保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裁判工作的公平、公正,经研究,现就推荐裁判人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数量和条件

  请各单位推荐粮油保管员候选裁判1~2人,粮油质量检验员候选裁判2~3人。推荐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或技能水平,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优先推荐参加过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评员;注重推荐在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名次的人员。

  二、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将推荐函、《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6张(含推荐表2张)于2010年4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邮寄至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匡广忠

  联系电话:010—63906096  63906090

  传  真: 010—6390609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1101室

  邮政编码:100038
   
  附  件:第二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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