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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关于推荐第三届全国
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的通知
2013年04月16日

司函人事〔201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人事教育部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为确保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裁判工作的公平、公正,经研究,现就推荐裁判人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数量和条件

  请各单位推荐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候选裁判各2名。推荐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二)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或技能水平,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优先推荐具有高级职称且有丰富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经验的人员、历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人员。

  二、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将推荐函、《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6张(含推荐表2张)于2013年4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邮寄至国家粮食局人事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匡广忠

  联系电话:010—63906096

  传  真: 010—6390608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1101室

  邮政编码:100038

  附件: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


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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