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评同志来信的答复(标准仓粮堆平均密度)
2023年06月20日 【字号:

文评同志:

您好!您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标准仓粮堆平均密度”有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粮食库存检查办法》(国粮执法规〔2022〕248号)实物检查相关规定,标准仓是指与被查仓储粮品种相同,储存条件类似,粮食数量和粮堆体积已知的仓房,尽可能满足以下条件:入仓时间在一年以内,没有发生过货位移动,粮堆形状比较规则,入仓后粮食水分含量无明显变化。故标准仓的平均密度可用标准仓保管账面数量直接除以标准仓粮堆体积。此外,由于实际粮堆内部水分分布不均匀等因素影响,难以准确计算水分减量,需在粮食出仓时根据检斤结果确认最终实际损耗数值。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     
2023年6月15日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