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遴选粮食信息化新技术新成果
新产品的通知
2018年02月09日 【字号:
司局便函推进办〔20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中国粮油学会,各有关科研院所、院校、IT公司等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8年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关于“着力加强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强化六个支撑”等精神,扎实推进粮食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着力推进“数字粮食”向“智慧粮食”转变,推动粮食行业提质增效,全面提升粮食信息化水平,加快推广一批粮食信息化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现广泛征集遴选先进实用可靠的粮食信息化新技术、新成果和新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粮食管理平台、智能粮库等方面信息化建设中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信息化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包括平台建设类,如云平台架构、微服务设计开发、云存储、云安全、大数据应用技术、智能决策模型、可视化等;智能粮库类,如智能仓储物流、物联网监管、粮情智能化监测、库存识别代码(电子货位卡)、经营管理等;电子商务类,如交易平台等;服务三农类,如“满意苏粮”、“粮农宝”等售粮预约APP,“粮储云”、产后服务等;粮食质量管理类,如检验仪器设备电子化、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等;加工提质增效类,如智能工厂等;机器人应用类,如巡仓机器人、堆垛机器人等。

二、征集原则

(一)成熟性。应有一定规模的实际应用,技术成熟度较高,应用效果良好。

(二)可推广性。经济性、稳定性、适用性突出,具备大范围推广条件。

(三)先进性。应在技术性能、使用操作等方面,与国内同类成果相比具有先进性。

(四)自主性。应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充分体现自主、安全、可控。

三、征集和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有关单位自愿申报,根据编制提纲要求填写《粮食行业信息化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申报材料》(附件1)并提供知识产权证明、应用案例、用户使用效果证明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提交各省粮食局。局机关各司局、中国粮油学会可推荐报送相关粮食信息化新成果,涉粮中央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的粮食信息化成果通过集团公司推荐报送。

(二)统一推荐。各省粮食局收集汇总各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后,对材料真实性等内容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出具单位推荐函,并填写《粮食行业信息化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2),统一推荐报送我办。

(三)专家评审。我办组织专家组对推荐申报的新技术、新成果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四)推介宣传。通过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宣传推介,并在拟召开的“加快推进全国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发布,以指导和促进粮食信息化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其他事项

各推荐单位汇总的申报材料、《粮食行业信息化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推荐汇总表》和单位推荐函请于2018年3月16日前(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办,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李 智 张庆辉

联系电话:010-63906175/6275/6211(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1211室

邮  编:100038

邮  箱:tjbxtz@chinagrain.gov.cn

附件:

1.粮食行业信息化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申报材料

2.粮食行业信息化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推荐汇总表

国家粮食局信息化推进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