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关于认真开展贯彻落实“两决定一意见”
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年05月24日 【字号:
国粮办法〔2019〕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决定一意见”是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认真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自选动作和实践载体,培树典型是巩固深化“两决定一意见”学习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根据《中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牢记初心使命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决定一意见”的通知》(国粮党字〔2019〕29号)要求,现就高质量完成先进典型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树立正确工作导向

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聚焦牢记初心使命、推动改革发展,认真负责开展先进典型推荐工作。

(一)高度重视。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持上下联动、逐级落实,组织专门力量,积极挖掘推荐,确保责任明确、落地见效。

(二)明确目标导向。要挖掘总结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做法,培养选树一批做得好、立得住、叫得响的先进典型,真正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学有标杆、做有榜样。

(三)高标准严要求。要对标基本要求,突出“四比四看”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选树范围,向国家局推荐的肯实干、有实绩的典型对象和人选建议,要经得住实践、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四)坚持正向激励、创新创优。要不断巩固放大深入学习贯彻“两决定一意见”成果,营造崇尚先进、争创典型、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为践行牢记初心使命、推动改革发展助力。

二、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挖掘推荐质量

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加强安全稳定廉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等方面,挖掘培树典型,注重突出重点,注重挖选结合,注重发挥合力,挖掘要有慧眼,培树要下功夫。要善于发现挖掘,在日常工作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用好调研、座谈、走访、驻点等方式,多角度挖掘先进经验做法,全方位培树典型单位和个人。要注重锤炼培养,坚持边优选边培养,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和培育,优化放大典型示范效应。

国家局各司局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在前期推荐基础上,进一步开阔视野找先进,伏下身子挖典型,积极主动与各地各单位沟通联系,调研论证、补充完善。要自觉从全局的高度培树典型,为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立标杆,为加强安全稳定廉政树旗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明导向。

三、明确责任要求,严格把关典型选树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挖掘推荐工作的首要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本单位推荐工作,严方向、明导向,守好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确保推荐对象的典型引领性、鲜活生动性和群众公认性。推荐材料应经推荐单位领导班子审议,确保质量,并根据国家局要求做好提炼。具体要求:

(一)注重推荐典型单位和先进个人相结合。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国家局各司局单位分别推荐典型单位对象和先进个人人选1~2个,各垂直管理局分别推荐1个;无合适推荐对象的可以不推荐。

(二)推荐材料要聚焦贯彻落实国家局党组“两决定一意见”的典型经验和成效。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客观生动,文字精炼,不搞“穿靴戴帽”,避免写成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并附500字摘要(概括提炼典型性、主要业绩和可推广的先进做法经验)。

(三)实事求是、内容详实。严格按照选树的标准及范围进行推荐(详见附件),避免“闭门造车”“人情推荐”,不搞花架子,不搞表面文章。请各地各单位抓紧确定选树典型工作联系人,将先进典型书面推荐材料及电子版(Word格式)于2019年5月底前一并报送国家局法规体改司。

          

附件: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决定一意见”先进典型选树范围及标准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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