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粮食购销攻坚战
持续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
2018年01月24日 【字号:

黑龙江省粮食局

近年来,黑龙江作为产粮大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部署要求,坚持把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创新体制机制、谋划改革路径、强化指导服务,持续打好粮食购销攻坚战。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支持和国家粮食局的指导、协调下,2016年全省玉米收储制度改革首战告捷,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2017年收购期以来,我省进一步探索市场化购销新机制,以“转观念、调结构、顶进口、减库存、促转化、增动能”为指引,鼓励加工企业、贸易企业入市收购,不断创新购销方式,确保粮食购销持续顺畅,为国家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夯实基础。截至2018年1月10日,全省入统企业累计收购粮食886亿斤,其中:市场化收购536亿斤,同比增加45亿斤。特别是稻谷市场化收购量达到166亿斤,同比增加39亿斤。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体责任落实

省委省政府多次把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抓好粮食购销列为专题,在省委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印发文件专门部署秋粮购销工作。省委书记张庆伟先后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全省“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工作推进会议,强调“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做好‘三篇大文章’重要指示、助推龙江全面振兴发展的第一大支柱产业来抓”。省长陆昊先后主持召开农产品营销会议和水稻销售会议、推进秋粮购销座谈会议,对推进农产品营销、稻谷加工销售、秋粮购销提出具体要求。为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省政府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牵头抓、中省直部门协同推的工作机制。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各级政府和省农垦总局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更加明确。各地都制定了粮食购销总体预案,强化了市场开拓、指导服务、绿色通道、收购资金、电力供应和市场监管等保障措施,全力确保农民粮食销售顺畅。

二、改革粮食流通方式,强力推进市场化购销

坚持以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为引领,全面推进稻谷、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品种市场化购销,推动政策性收储为主向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购销转变。一是强营销、打品牌。实施“黑龙江好粮油中国行”专项营销行动,组建成立“黑龙江好粮油”营销联盟,先后走进上海、广东、福建、四川等重点销区开展集中推介,新建销售渠道10343个,签署协议30亿斤,宣传、打造了“黑龙江大米”整体品牌形象。组建运营黑龙江大米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辟了“互联网+”营销新模式,全年销售大米34.8万吨,总交易额16亿元。近日,又围绕省政府大米市场营销“百日攻坚行动”,以“黑龙江大米进餐厅”为主题,组织开展了黑龙江大米“十城万店”营销行动。探索“天津公共仓”服务模式,加快推广龙江大米在销区市场保鲜快捷配送。二是建平台、强对接。成功举办了“冰城对话”玉米商务洽谈会、“论稻龙江”品牌峰会和金秋粮食交易暨产业合作洽谈会等系列活动,搭建产销合作平台,邀请专家学者、广聚企业商家,研判市场形势、创新合作模式,助力龙江农产品营销。成功举办了国内首场农民玉米、大豆网上交易会,把市场办到农民家门口,打通农民卖粮“最后一公里”。三是促合作、谋共赢。借助国家实施广东和黑龙江对口合作战略,积极谋划落实两省间粮食对口合作。在两省政府间签署《关于建立粮食安全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协议》基础上,建立了粮食对口合作协调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重点落实了广东(黑龙江)粮食储备基地、粮源基地、加工基地建设以及黑龙江(广东)“好粮油”销售中心(基地)等重大项目。通过两省政府和粮食部门间的四次互访,确立了粮食领域深度合作关系。目前,广东已在我省建立了32万吨省级异地储备规模。四是抓主体、稳市场。引导收购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入市购粮。组织中粮集团、象屿集团、北大荒集团等大型骨干企业把握收购节奏,稳定粮食市场、引导价格预期。督促地方国有粮食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综合服务,有效推进市场化自主购销。引导粮食加工企业坚持保本微利,多购、多加、多销。目前,共有1789户省内外粮食企业在我省开展玉米市场化收购,较上年增加269户,市场预期基本稳定。五是兴产业、建项目。积极推动全省粮食加工业做大做强。2017年以来,山东阜丰、四川鸿展、京粮集团、厦门象屿、宁夏伊品等大企业先后在我省新建扩建玉米深加工项目,9个项目单体加工能力多数在60万吨以上,年内新增加工能力100多亿斤,全省总

产能达到300亿斤以上。2016年收购期,全省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新产玉米158亿斤,同比增加50亿斤;加工209亿斤,同比增加39亿斤。2017年接新以来,全省收购新产玉米74亿斤,同比增加10亿斤;加工58亿斤,同比增加7亿斤。

三、创新经营服务理念,加快推进粮食“卖得好”

主动挖潜、重心下移,全面整合各方面资源,为企业和农户解决“卖粮难”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强化农户储粮指导。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督导机制,印发10万册《农户安全储粮指导手册》,采取监督检查、旬报制度、媒体宣传等措施,打赢了消除玉米“地趴粮”攻坚战。在2016年建设1.5万套农户储粮仓基础上,制定了2017-2018年7.45万套的建设计划。2016年收购期,农户玉米离地通风储存率达到90%以上。二是强化收购资金落实。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指导农发行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全面加大粮食收购信贷支持力度。协调农发行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协调农信社利用支农再贷款政策给予大型加工企业低息流动资金贷款支持;积极组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支持粮食品种范围不断扩大,持续补充机制进一步完善。2017年10-12月,省内各类金融机构累计投放市场化收购贷款259亿元,有效缓解了粮食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强化粮食运输协调。会同铁路等部门建立了重点粮食运输会商协调保障机制,本着“保重点、分缓急、重急需”的原则,统筹协调全省粮食运输计划,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方向予以重点保障。通过大小编组、发专列等措施,提高了运输效率,粮食日装车最高近2100车。2016年收购期,发运粮食运输专列117列,全省玉米铁路日装车、专列发运和累计发运量同创历史新高。2017年10月以来,全省铁路外运粮食175亿斤,同比增加11亿斤。另外,在2016年公路外运玉米累计免除通行费3945万元的基础上,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保证了此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进一步缓解铁路集中外运压力。

四、严格落实国家政策,顺利完成政策性粮食购销任务

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和去库存政策,确保政策落实不缩水、不走样。2017年,我省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量达381亿斤,占国家交易总量的31%。一是规范认定收储库点。按照国家最低价稻谷收储工作部署和政策要求,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把关,规范认定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579个,准备仓容600多亿斤,可满足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和当前农民卖粮需要。二是强化粮食市场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粮食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储粮安全、生产安全。督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售粮款、压级压价、“搞转圈粮”等损害国家和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三是做好“去库存”工作。建立部门联席协调机制,通过下发文件、专项检查、个别约谈等措施,强化企业出库管理。建立省级粮食部门和交易中心联合监督的商务履约协调机制,及时受理并解决问题。2017年,妥善处理商务纠纷607起,合同履约率达98%,圆满完成了“去库存”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