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世界粮食日和
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2018年10月23日 【字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18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18〕178号)要求,自治区粮食局、农牧业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决定共同组织开展全区2018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世界粮食日的主题是“努力实现零饥饿”。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主题是“端牢国人饭碗,保障粮食安全”。

近年来,我区粮食种植面积一直稳定在800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保持在550亿斤左右,排在全国第10位,人均粮食产量居全国第3位,粮食库存充裕,每年可向国家提供200亿斤以上商品粮,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粮食供给由总量不足转为结构性矛盾,人们更加关注粮食质量安全,消费需求转向“吃得好”和“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便利”。要加快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着力解决市场化形势下农民卖粮问题、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加快构建更高质量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做出积极努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农牧业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

(二)主会场联合主办单位

包头市人民政府

(三)主会场承办单位

包头市粮食局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组织

自治区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粮安之星”评选发布和粮食安全走访调研,策划并组织主会场活动,协调有关媒体宣传报道,发放主题宣传册、宣传品,指导各盟市活动的开展。盟市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区主会场活动、“粮安之星”评选上报、粮食安全走访调研等系列活动,协调地方媒体宣传报道,准备本地区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指导本地区活动的开展。

(二)活动内容

1.启动仪式。10月16日,由自治区粮食局、农牧业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及包头市人民政府在包头市举行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2.“粮安之星”评选发布。在全区范围内挖掘评选一批积极投身粮食事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典型个人/集体。9月10日前,由盟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农牧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组织评选本地区“粮安之星”(名额自定),向自治区粮食局推荐报送1名先进典型,全区共推选14名。10月16日,在包头主会场发布全区“粮安之星”。

自治区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评选推荐1名全国先进典型。

3.内蒙古好粮油进社区。活动期间,各级粮食局组织区内优质粮油企业产品走进社区进行宣传推广销售活动。10月16日,由自治区粮食局和包头市粮食局组织大型龙头企业在主会场集中展示、宣传和销售优质粮油产品。

4.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揭牌仪式。10月16日,由自治区粮食局、农牧业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从我区“优质粮食工程”首批建设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中择优确定1处,进行揭牌仪式。各盟市粮食部门要依托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向农户宣传推广“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提高粮食产后专业化服务水平,减少产后损失;依托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向农户宣传推广粮食品质测报和监测、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增效。

5.粮食安全走访调研。活动期间,自治区粮食局、农牧业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组织机关干部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走访粮食企业,调研了解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品种品质、产后服务、粮食形势、价格走势、企业经营现状、困难问题、发展趋势等情况,听取地方政府、涉粮部门、广大种植者、企业等多方面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粮食安全方面存在的矛盾隐患,面对面宣传国家粮食安全政策,讲解粮食生产、收获、运输、保管等方面的科技知识,提高农户粮食种植和收储技术水平。

(三)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自治区粮食局会同农牧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制定自治区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周实施方案,并于9月25日前报国家粮食局备案。

自治区粮食局等有关部门将国家有关部门制作的主题宣传册和宣传品及时发送到各盟市,各盟市结合本地区特色做好宣传手册、主题宣传品等活动物品准备。

2.实施阶段。活动期间,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自治区级“粮安之星”评选发布、粮食安全走访调研等活动。世界粮食日当天(10月16日),自治区粮食局等主办单位在包头市举办2018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优质粮油宣传展示,并进行产后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各盟市也要举行本地区活动。

3.总结阶段。10月25日前,各盟市相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情况(含总结报告、活动图片、视频材料等)报送自治区粮食局、农牧业厅、教育厅、科技厅和妇联(附文件光盘)。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筹划,强化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粮食日和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

(二)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三)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工作,切实做好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包林、郭辰生

电 话:0471-69460616945789

传 真:0471-6945789

邮 箱:nmglsjbgs@163.com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