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粮食局:牢固树立大粮食安全观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2017年01月22日 【字号:

浙江省粮食局

粮食安全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国务院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并严格进行考核,是深入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大决策,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浙江作为全国第二大粮食主销区,保障粮食安全责任大、任务重。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夏宝龙书记、车俊代省长先后对粮食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上下牢固树立“大粮食安全观”,提升发展理念,补齐发展短板,强化发展支撑,高水平建设浙江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两任分管副省长专门到省粮食局听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要求抓好落实。

在国家粮食局的精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年来,我省结合连续7年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实践和经验,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第一时间部署,确保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综观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立足一个“新”字,提升理念,促进事业发展

理念一变天地宽。我省把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与浙江的粮食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推进高水平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提出了发展新战略。根据国家粮食局提出的新时期“配置资源保安全,发展产业活经济”两大使命和浙江的省情,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以“大种类、大储备、大粮源、大产业、大消费”为主要内容的“大粮食安全观”。这是新时期浙江粮食事业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两大使命”浙江化的具体实践和行动。二是确定了发展新思路。按照“大粮食安全观”的要求,明确了粮食工作“内外聚粮保粮源、生态储粮保应急、产业兴粮保发展、市场活粮保供应、依法管粮保质量”的“五粮五保”发展思路,积极探索浙江特色粮食事业发展新路子。三是明确了发展新要求。在目标上,与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匹配,提出了高水平建设浙江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目标。在工作上,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以实际行动把粮食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保障上,通过强化法治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强化人才科技支撑,积极推进“十三五”时期浙江粮食事业实现新的突破、新的提升、新的跨越。

二、突出一个“严”字,拉高标杆,提高工作质量

粮食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上下把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落实责任,确保质量。一方面,严格落实责任。车俊代省长亲自与各市市长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这是我省首次由省政府“一把手”与各市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各市政府以同样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县级政府。国家下达的61项考核目标任务,我省全部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实现了粮食安全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另一方面,严格考核要求。我省对市考核方案设置“国考项目”和“省考项目”两部分,满分为139分。对“国考项目”,我们要求考核内容只增不减,考核标准只升不降。如对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面积、地方储备粮规模”等目标任务,以及因措施不力出现供应断档或未能有效控制恐慌性抢购粮食等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又如在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方面,增加“粮油工业总产值”考核内容;在“安排粮食风险基金”指标上,不仅要求市本级足额到位,还对县级提出要求。对“省考项目”,突出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订单粮食”等重点工作,既确保了与国务院考核全面对接,又彰显了浙江粮食工作特色。特别是对考核为优秀的设区市,省政府给予表彰,省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2016年起从3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对考核达不到一定分值的市,相应扣减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

三、围绕一个“实”字,真抓实干,确保工作到位

实干是基础,落实是根本。一年来,浙江省认真对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和考核评分细则,一项一项抓进度,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一是查找短板抓落实。省粮安办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市县认真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了3次自查自评。对查找出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我们采用倒逼机制,要求列出清单,提出措施,倒排时间,落实到位。如针对我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滞后短板,省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意见》,并积极推进;针对耕地污染防治工作薄弱环节,省政府开展了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试点、出台了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切实从源头上加强粮食污染防治。二是跟踪协调抓落实。省粮安办每月研究1次,与各部门对接1次,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度,跟踪协调抓好落实。如针对个别仓储设施建设审批慢、落地难等问题,省粮安办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加快项目建设。三是专项督查抓落实。11月,在各地、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3个专项督查组,由粮食、农业、国土等厅局领导带队,省政府督查室和有关部门参加,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并向省政府提交了专题督查报告,进一步推进目标任务更加落实到位。

四、重在一个“效”字,求真务实,注重工作成效

考核是手段,成效是关键。通过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并严格考核,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粮食部门统筹抓粮能力进一步提升,粮食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得到进一步强化,高水平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有力推进了粮食事业可持续发展。特别体现在:一是粮源保障更稳定。落实23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成760.71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订单粮食”政策,保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了粮食生产。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创新“种植基地、投资建企、贸易经营”三位一体省外粮食产销合作模式,目前已在13个省(区)建立粮源基地400多万亩,进一步稳定了省外粮源。二是应急保供更坚实。全面落实52.5亿斤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新建粮食仓储设施项目56个、仓容70万吨,维修改造危仓老库355个、仓容180万吨。完善储备粮轮换机制、粮食应急机制,加强军粮供应统筹管理,举行省市联动粮食供应和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全方位加强了粮食应急保供能力建设。三是安全监管更到位。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建成11个市“全覆盖”的粮食质量检测机构,成立了涉粮案件核查应急队伍,建立了粮食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和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加强进口储备粮疫情防控,从生产、流通、进口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管。四是事业前景更广阔。随着高水平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推进,我省粮食工作有新亮点、新突破。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新蓝图,省政府把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了政策措施,提出了用五年左右时间,打造中高端粮食产业经济的发展目标,促进了我省粮食产业加快发展。预计2016年全省粮油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储备粮轮换机制有新政策,采取了适当延长储存年限、延长轮空期、鼓励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参与地方储备粮相关业务等三项新措施,开展了省级储备粮动态管理试点,努力探索储备轮换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新模式,既有利于缓解储备粮轮换不顺畅问题,又支持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仓储建设管理有新品牌,省级粮库创建了“仓廪现代化、储粮生态化、信息智慧化、管理星级化”的粮库标准,实现从传统“四无粮仓”向现代“四化粮库”的跨越,全面提升了粮库管理水平。军粮供应管理有新举措,出台了《浙江省军粮筹措管理办法》,着力打造“体制一体化、采购集约化、运输规范化、发展融合化、监管常态化、安全绝对化”的浙江特色军粮管理新模式,切实保障了军粮供应。

创新发展永无止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为“指挥棒”,紧紧围绕“确保粮食安全,促进事业发展”的主线,勇于开拓创新,担当有为,全面推进浙江粮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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