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与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建立联合执法督查机制
2021年02月23日 【字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大粮食、大储备和大统筹、大融合”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及进一步加强粮食储备协同监管的要求,近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与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协同联动开展执法督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督查机制。

《暂行办法》明确了联合开展执法督查的方式包括联合检查、联合案件调查、执法督查协助、执法督查信息共享等;联合检查和联合案件调查的对象为中央储备粮承储企业;检查内容包括:实物、账务、粮食质量、食品安全、储粮安全、安全生产、储备粮计划执行、统计报表报送以及与粮食库存管理相关的各项政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联合检查、联合案件调查程序严格按《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并结合实际进行了细化。

下一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和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部门将认真落实《暂行办法》,切实加强执法督查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