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局召开“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动员部署会
2023年03月14日 【字号:

3月7日,江苏局召开“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对江苏局教育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意义重大。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全力以赴抓好组织,务求实效;二是积极应对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的现实需要,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严峻形势,深刻体悟国家局党组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良苦用心,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坚决筑牢反腐防腐思想防线;三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有力推进“不想腐”建设的重要举措,要从违纪违法案例“活教材”中汲取教训,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在江苏局持续走向深入。

会议要求,要强化系统思维、优化工作思路,统筹推进“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各项目标任务,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做好规定动作与做优自选动作相结合。在全面落实国家局工作部署基础上,充分体现江苏局的特色和个性。二是坚持全面推进与把握重点相结合。对照国家局方案三大方面、10项具体工作,针对性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稳步有序推进。三是坚持进度与质量相结合。按照国家局及江苏局总体部署,倒排序时,明确好各项任务完成时限,确保取得实效。四是坚持做好警示教育与同步推进各项工作相结合。将警示教育月活动与中储粮年度考核、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等重点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会议强调,要强化保障,确保“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以每周1至2次的频率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适时做好对中储粮江苏分公司等承储企业的督导。强化结果运用,及时将督导结果反馈至局分党组,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考核评优、各处室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