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鉴定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7年09月07日 【字号:
国粮办人〔2007〕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各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快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的评价、选拔工作,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和《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结合粮食行业实际情况,我局研究制定了《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鉴定考评办法(试行)》,经局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鉴定考评办法(试行)

     2.2008年底前首次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条件

二○○七年九月五日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