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3年08月23日 【字号:
国粮发〔2023〕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委、局)、妇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完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决定共同举办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将今年全球活动主题确定为:“水是生命之源,水是粮食之本。不让任何人掉队。”水对于地球上的生命至关重要。人口快速增长、城市化、经济发展和气候变化正在给地球水资源带来越发沉重的压力,需要各国携手合作,为食物、人类和地球的未来采取水资源保护行动,为所有人创造一个更美好、更可持续的粮食未来。

10月16日所在周是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不断完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在确保大宗粮食作物安全供给基础上,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推动传统粮食安全向食物安全转变,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二、主办单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三、活动安排

(一)挖掘推介典型案例。面向大食物观全域和粮食产业全链条、各环节,按照“重在基层、优中选优”原则,聚焦惠农强农、科技支撑、国民教育、爱粮节粮等维度,挖掘推介一批具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践行大食物观保障粮食安全”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各省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做好本地典型案例挖掘推介工作,切实把地域特色总结提炼出来、把典型经验树立起来、把亮点做法宣传推广出去。

(二)深入开展主题采访。要深入田间地头、乡村农户、企业车间、储备库点,宣传一批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不断提高粮食流通依法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典型经验;挖掘一批积极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粮食供给体系,更好满足居民食物消费需求的创新做法;弘扬一批践行爱粮节粮、降油增绿、健康消费理念,着力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的模式路径。

(三)创新开展宣教活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主题作品征集、科普宣传、实景参观、短视频直播、动漫展示、线上论坛等系列宣教活动,大力营造多元膳食、健康消费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提升活动互动性、增强公众参与感。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要结合特色,把践行大食物观、培育健康消费的理念落实到田间、到仓房、到车间、到家庭、到餐桌,不断增强全链条节粮减损、健康消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活动办出特色。请于9月26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10月30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主动对接宣传部门和主要媒体,紧扣活动主题及特色亮点,把准导向基调,主动设置选题,创新叙事和传播方式,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严守纪律底线。要加强活动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节俭办活动,确保活动不走偏、不变味,取得实效。

(四)强化安全保障。要把安全意识贯穿活动举办各环节,科学制定安全应急方案,落实各项服务保障,细化防范措施、压实安全责任,确保活动平稳推进。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农业农村部   教  育  部

科  技  部         全 国 妇 联

                          2023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