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粮食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加快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联合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做好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有力推动了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切实推进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中心粮库、骨干收纳库为基础,每个县市组建一家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其他国有粮食企业资产采取参股、出租、出让、破产等形式,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放开搞活。二是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国有独资为主,吸收社会法人、自然人资本组建产权多元的国有控股公司。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出资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改革和完善企业用工制度,因事设岗,严格定岗定员。实行聘任制,公开选聘,竞争上岗,有条件的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推动粮食企业国有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发展混合所有制。地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前提下,大胆引入社会资本特别是粮油加工龙头企业资本入股。四是规范国有资产监管。省级储备粮油管理公司,由省国资委行使出资人权利,省粮食局受省政府委托进行监管,行使管人、管事的权利;市、县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一般由粮食部门或财政(国资)部门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按照职权分别行使管资产、管人、管事的权利。五是加强企业党建工作。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新组建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并按有关法规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规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层中的党员负责人,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实现党组织和企业其他治理主体的无缝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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