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粮食局扎实开展
“深化改革 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
科学谋划具有首都特色的粮食发展道路
2017年08月31日 【字号:

北京市粮食局按照国家粮食局的统一部署,从主销区特点出发,把深入开展“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同全面落实北京市粮食流通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加快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步伐,科学谋划具有首都特色的粮食发展道路。

第一,着力构建精准粮食市场调控体系。一是明确调控导向。探索建立“优质优价”粮食流通机制,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推进粮食加工业改造升级,增加中高端产品和精深加工产品供应,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时尚化、个性化的粮食消费需求。二是注重调控实效。完善粮情监测预警系统,依托北京市价格监测机构、骨干粮食企业的销售网络和全市信息监测直报点,建立“政府—企业—网点”三级联动的信息监测网络,全面准确掌握市场行情。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机制,全市共认定供应网点810个,储运企业48家,配送中心28家,应急加工企业25家,日处理水稻、小麦、精炼油脂能力1.5万吨,确保应急状态下各环节有序衔接。充分发挥市储备粮轮换机制在调节市场粮食供求和价格方面的作用。三是强化产销合作。全面加强与粮食主产区的产销合作,截至目前,市政府累计投入产销合作资金2.25亿元,支持9个外埠粮源基地建设。外埠粮源基地一手粮源年收购量超过300万吨,其中调入北京的100多万吨,接近全市年粮食消费量的20%。逐步增加市储备粮异地储存规模,目前市级储备粮异地储存量已占16%。

第二,努力建设高效粮油质量监管体系。一是健全机制。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完善粮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并严格执行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二是提升能力。推进污染粮食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利用技术研究应用,提升污染粮食处置能力。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检测效率和能力。三是严格检查。制定粮食熏蒸作业、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相关规定,扎实开展新收获粮食、库存粮食质量抽查,认真做好市储备粮入库真菌毒素检测工作,推行《粮食仓库仓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储粮技术,市储备粮宜存率达到100%。

第三,积极打造功能完备的粮食市场体系。一是完善粮食市场功能。在推动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重点粮食批发市场疏解提升的同时,为各类粮食企业提供无差别服务,加快构建以采购商、加工商、批发商、零售商(电商)等为主体、功能完善的粮食市场体系。二是加快粮食零售体系建设。结合北京“一刻钟生活服务圈”和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行动,配足粮食等生活必需品零售网点;大力发展“互联网+”零售模式,鼓励网上零售,推进业态创新,满足不同消费需求。三是规范粮食市场秩序。积极推进营商环境工程建设,健全法律法规,与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保障各类粮食经营者公平交易。

第四,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一是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支持企业开展全产业链经营,提高粮油精深加工能力。2016年全市入统粮油加工企业117家,比上年增加30家,工业总产值269.1亿元,比上年增加38.4亿元。二是大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市政府支持京粮集团、首农集团等大型企业到天津、河北和粮食主产区的更大空间谋求发展,取得初步成效。深化京津冀粮食部门全方位合作,加快粮食产业对接。京粮集团与冀粮集团共同出资成立京粮(河北)油脂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级粮食物流园区的标准,推进黄骅港、天津港等物流节点建设。三是加快实施品牌建设工程。积极打造“古船”、“绿宝”等本地知名品牌,提高品牌粮油市场占有率;加强同主产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的沟通,推动各地好粮油品牌产品在北京市场落地,引导提升消费品质。

第五,依法加强粮食流通监管。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北京市局取消剔除职权事项3项,下放到区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8项,整合17项,新增3项。二是扎实做好库存检查工作。突出服务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落实深化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优化库存检查模式,强化对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国家一次性储备粮等中央事权粮食的检查,复查比例从15%增加至20%。三是积极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拟定本市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在全市11个区83个库点集中开展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