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2015中国粮食发展报告》
编辑出版发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5年11月13日 【字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96号)精神,国家粮食局(以下称采购人)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2015中国粮食发展报告》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15中国粮食发展报告》编辑出版发行项目
  (二)项目编号:GJLSJ2015-002
  (三)预算金额:50万元

二、项目目标

以年度报告的形式编辑出版《2015中国粮食发展报告》,全面、客观地介绍我国2014年度粮食发展情况,针对粮食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侧重于粮食供求形势与粮食工作进展状况的分析、预测及相关问题的对策研究,收录较为完备的粮食行业统计资料,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和规划、开展科学研究、进行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三、项目内容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整合各有关单位资源,高质量、高效率地按时完成《2015中国粮食发展报告》的编写出版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包括:制定项目工作计划,拟定编写大纲,报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明确撰写分工及编写规范与要求;按照编写大纲分工,组织各撰稿单位开展编写;汇编整理稿件,组织编审,将编审稿送采购人审定;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出版单位,完成美编设计和编辑出版工作;正式出版后,向各有关单位赠送并向粮食行业及全社会推荐图书;积极宣传推广,配合做好图书征订发行服务(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见附件1)。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须是中央级的独立科研或培训或文化机构,具备3年以上政府机关发展报告或3年以上相关期刊编撰出版经验。
  (三)单位负责人或项目组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粮食流通工作程序及相关业务内容。
  (四)具有一定数量编辑出版工作丰富经验的专业人才。
  (五)具备精通粮食流通业务、熟悉粮食政策的编审专家队伍。
  (六)具备与委托单位和其他有关撰稿单位良好沟通及统筹协调的能力。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一)国家粮食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
  (二)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磋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除外)
  (六)以往业绩证明材料
  (七)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材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上述文件均需由合格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缺任何一项磋商可能被拒绝,在装订成册形成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自行密封后于2015年11月23日上午9:00前递交到磋商地点。

六、报名

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11月16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参加竞争性磋商的申请函(具体格式不限,但须含确认意见、联系人、手机电话、传真、E-MAIL)以传真或现场提交至采购人。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

2015年11月23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开始进行磋商。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国家粮食局11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一)采购人成立由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磋商小组。
  (二)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三)按照递交文件的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代表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可进行现场陈述并答疑。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需求应答、最终报价、相关业绩、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含)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磋商结果按规定公开。
  (五)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立即与采购人接洽,共同商谈签订合同及有关事宜。

九、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项目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完成后,采购人将围绕本公告及合同要求,及时完成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评价。

十一、采购人信息

(一)采购人名称:国家粮食局
  (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
  (三)联系人:李红 秦健
  (四)联系电话:63906822 63906732 63906726(FAX)
  (五)E-MAIL:lsjcwc2@chinagrain.gov.cn

附件:1.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
     2.国家粮食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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