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96号)精神,国家粮食局(以下称采购人)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2015中国粮食发展报告》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15中国粮食发展报告》编辑出版发行项目 二、项目目标 以年度报告的形式编辑出版《2015中国粮食发展报告》,全面、客观地介绍我国2014年度粮食发展情况,针对粮食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侧重于粮食供求形势与粮食工作进展状况的分析、预测及相关问题的对策研究,收录较为完备的粮食行业统计资料,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和规划、开展科学研究、进行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三、项目内容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整合各有关单位资源,高质量、高效率地按时完成《2015中国粮食发展报告》的编写出版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包括:制定项目工作计划,拟定编写大纲,报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明确撰写分工及编写规范与要求;按照编写大纲分工,组织各撰稿单位开展编写;汇编整理稿件,组织编审,将编审稿送采购人审定;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出版单位,完成美编设计和编辑出版工作;正式出版后,向各有关单位赠送并向粮食行业及全社会推荐图书;积极宣传推广,配合做好图书征订发行服务(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见附件1)。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一)国家粮食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 上述文件均需由合格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缺任何一项磋商可能被拒绝,在装订成册形成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自行密封后于2015年11月23日上午9:00前递交到磋商地点。 六、报名 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11月16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参加竞争性磋商的申请函(具体格式不限,但须含确认意见、联系人、手机电话、传真、E-MAIL)以传真或现场提交至采购人。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 2015年11月23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开始进行磋商。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国家粮食局11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一)采购人成立由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磋商小组。 九、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项目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完成后,采购人将围绕本公告及合同要求,及时完成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评价。 十一、采购人信息 (一)采购人名称:国家粮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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