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刚守大国粮仓 政策之暖护粮农收益
——全国政协委员刘焕鑫解读依法治粮管粮的落实路径
2026年09月15日 【字号:

法治固本,安粮兴农。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以下简称“农业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农业领域基础性法律时隔20多年的系统性修订。其中,“粮食安全”专章开篇即明确“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法律形式立起粮食安全的刚性标尺,夯实了建设农业强国的法治根基。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新修订的农业法如何落地见效?种粮农民利益如何保障?粮食安全底线如何守牢?围绕这些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刘焕鑫,请他解读依法治粮管粮的落实路径。

锚定粮食安全战略,让种粮农民有利可图

记者:新修订的农业法在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国家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这是我国在立法中又一次强调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请问释放了什么政策信号?如何贯彻落实?

刘焕鑫:悠悠万事,吃饭为大,“米袋子”事关千家万户。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个重大问题。”此次农业法修订对“粮食安全”专章作了修改完善,开篇即强调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再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性,为不断提高依法管粮治粮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

以我为主、立足国内,就是要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牢牢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确保产能,就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国内粮食生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措施提高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积极性,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适度进口,就是要更加积极地利用国际市场和资源,调剂和补充国内粮食供给;科技支撑,就是要发挥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粮食产量,改善粮食品质。

目前,我国粮食供求紧平衡的格局没有改变,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必须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全链条协同保障,坚定走好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记者:新修订的农业法明确,要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保护农民利益,落实这些规定,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让种粮农民既种得安心、又卖得顺心?

刘焕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是‘三农’工作头等大事”“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一定要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此次修订的农业法,规定了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明确国家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价格支持制度,支持价格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稳定粮食生产的原则确定。

粮食收购事关种粮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粮食市场平稳运行。近年来,坚持市场化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深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对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开展政策性收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十四五”时期,我国年均粮食收购量保持在4亿吨以上,市场化收购比例占到了9成以上,粮食市场总体平稳运行,牢牢守住了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切实保护和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一是进一步提升粮食收储调控能力。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把市场化收购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政策性收储对市场的托底支撑作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精准落实调控措施,促进粮食价格始终保持在合理水平。二是进一步改进优化为农服务。围绕农民售粮实际需要,做好收购现场、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等各项服务;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发挥粮食流通反馈激励作用,引导扩大适销对路的粮食品种生产。三是进一步发展粮食产业。注重全链条谋划产业布局,推动“粮食资源—产业优势—经济动能”转化。深入实施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培育一批粮食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协调发展粮食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动实现农民生产粮食和增加收入齐头并进。

管好“大国粮仓”,筑牢安全基石

记者:新修订的农业法明确建立政府粮食储备体系,为管好“大国粮仓”提供了法律依据。如何发挥储备在调节供求、稳定市场、应急保供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刘焕鑫:粮食储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此次农业法修订,专门增加“建立政府粮食储备体系”内容,凸显了政府储备对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

我国已建立包括中央政府储备和地方政府储备的政府粮食储备体系。目前,全社会粮食库存处于近年来较高水平,36个大中城市成品粮油储备可保障城区15天以上市场供应,各类储备互为补充、协同运作的格局日趋完善,在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政府储备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储备保障能力和管理质效。一是持续优化规模结构布局。动态调整储备规模结构布局,有序充实成品粮油储备,不断增强市场调控和应急保供能力。二是持续加强储备管理。着力完善储备管理制度,合理把握购销轮换时机节奏力度,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各级各类储备吞吐联动和协同运作,为粮食市场平稳运行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持续强化储备监管。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用好数字化监管体系,加强数据智能分析,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用“穿透式监管”守住管好“大国粮仓”。

记者:近年来,极端天气、自然灾害高发频发,国际国内粮食市场联动增强,新修订的农业法明确“完善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如何保障应急状态下的粮食供应?

刘焕鑫:面对各种应急状态,拿得出、供得上,是对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现实考验。此次农业法修订,强化了粮食应急管理。近年来,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推进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选定全国重点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健全平急转换的成品粮储备机制,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协调的粮食应急储运、加工、配送和供应网络逐步建成。截至2025年底,纳入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的应急储运和加工企业超过万家,配送中心、供应网点分别达到4244家、6万家,粮油应急日加工能力超过180万吨,可满足全国人民2天的消费需求,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下一步,将稳步推进区域、省、市、县四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加强县级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优化粮食应急保障网点数量质量;开展粮食应急保障演练,提升大城市粮食应急保供能力;强化粮油市场监测预警和实时调度,推进央地协同、部门协同,优化整合粮食应急保障资源,不断增强防范抵御重大风险的能力。

让节粮减损成为“无形粮田”的丰收密码

记者:珍惜和节约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新修订的农业法强调要减少粮食损失损耗、防止浪费,我们在落实过程中有哪些具体措施?

刘焕鑫: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节约减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粮食安全是事关人类生存的根本性问题,减少粮食损耗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保障粮食安全,要在增产和减损两端同时发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深入推进粮食节约减损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和《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方案》,对粮食节约减损作出安排部署;2023年12月出台的粮食安全保障法专章规定了粮食节约,此次又在农业法修订中健全完善了相关要求,充分体现了耕好粮食节约减损这块“无形粮田”的重要意义。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国粮食节约减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我国农户储粮损失率降至3%,国有粮库储粮周期内综合损耗率控制在1%以内。

下一步,将锚定粮食节约减损目标任务,持续推动粮食节约减损走深走实。一是持续推进全谷物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宣传引导、标准引领、科技创新、产业提升“四大行动”,推动全谷物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节粮减损和营养健康。二是推动储存减损。加强高标准粮仓建设,推进仓房升级改造,提升绿色储粮功效。加快推广绿色储粮技术。加强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指导,因地制宜推广科学储粮装具。三是加强标准引领。推动粮食节约减损相关标准制修订,促进粮食节约、减少损失损耗。四是强化宣传教育。继续组织开展“少吃油 吃好油 更健康”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粮食行业“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的优良传统,推动节粮爱粮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来源:《人民政协报》(2026年9月15日 09版)

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