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截至2025年12月底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53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