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宣布失效部分涉粮文件
2016年06月30日 【字号:

2016年6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6〕38号),在前期已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基础上,对改革开放以来以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旨在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营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促进新经济、新动能成长。

经清理,国务院决定,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严重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设立的审批事项已取消或下放,或不同文件对同一事项重复要求、规定不一致等的506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其中宣布失效的涉粮文件10件(具体见附件)。凡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自《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涉粮国务院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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