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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局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的要求,最低分数线为97分。在此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第五名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5比例的,按达到最低笔试分数线实际人数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6年5月17日24:00前填写《确认参加面试说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扫描或拍照后,以“×××(姓名)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岗位面试”邮件标题发送至rsbwcsh@sina.com。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说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rsbwcsh@sina.com。 三、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6年5月22日下午14:00至16:00期间,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7楼(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599弄18号7楼)接受资格复审: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准考证; (三)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学位查询系统打印的学历、学位、学籍查询结果;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及学籍查询结果;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报名登记表请提供两份,一份由系统导出,不得修改;另一份按照附件4的模板填写,应更新到最新情况,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精确到“月”,应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五)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招考岗位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提供有关证明(详见附件5); (六)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及对应时间的社保缴纳记录。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提供劳动合同和对应时间的社保缴纳记录。有多段工作经历的考生,需附前续工作的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材料; (七)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及学生证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函(须注明现工作单位工作开始时间和当前职位,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公章);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待业人员提供最近一次工作的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本人到场;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同时考生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6年5月23日进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7楼(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599弄18号7楼) (三)面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最低分数线设置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到本人;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手机等电子产品须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如有作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报有关单位;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隐瞒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送考及陪考人员均不得进入考点; (五)考生交通、食宿、体检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021-32500591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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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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