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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局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的要求,最低分数线为97分。在此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第五名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5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实际人员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6年5月16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一处的考生,发送电子邮件至1757514342@qq.com(联系电话:0452-8028139);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二处的考生,发送电子邮件至hlc232@126.com(联系电话:0452-6121810);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三处的考生,发送电子邮件至renliziyuan233@163.com(联系电话:0452-6328041);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五处的考生,发送电子邮件至hlc235renshi@126.com(联系电话:0451-55157819);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七三八处的考生,发送电子邮件至cbj738@sina.com(联系电话:0451-53428372);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一五三处的考生,发送电子邮件至1306426988@qq.com(联系电话:0451-53596816);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八七六处的考生,发送电子邮件至hlc876876@126.com(联系电话:0451-53568163); 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机关服务中心的考生,发送电子邮件至hlcfwzx@163.com(联系电话:0451-84511560)。 (二)确认参加面试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6年5月16日17:00前填写《确认参加面试说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扫描或拍照后,以“×××(姓名)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处(单位)××岗位面试”邮件标题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如报名时本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说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扫描或拍照后,于2026年5月16日17:00前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说明,且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6年5月22日上午8:30至11:00,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印件将由我单位留存。 报考二三一处、二三二处、二三三处、二三五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五处1号楼(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62号)。 报考七三八处、一五三处、八七六处、机关服务中心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9号)。 资格复审携带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时填写的简历(下载步骤为:微信关注“英才校园招聘”,进入“我的校招”,点击“网申记录表”,选择“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后下载);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所报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考生所在党支部提供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六)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七)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有多个社会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历次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各1份;提交确有困难的,应打印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工作证件、解除劳动合同材料、离职材料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八)在职考生需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5)。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本人到场;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同时考生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6年5月23日进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黑龙江工商学院(松北校区)第1教学楼(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群英街33号)。 (三)面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最低分数线设置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人选确定后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1张二寸蓝底照片,空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开展心理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最终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到本人;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手机等电子产品须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如有作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报有关单位;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隐瞒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面试不提供停车场地,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场; (五)请考生自备午餐和饮用水。 联系方式:0451-87621719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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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粮食和储备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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