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妇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24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4〕185号)精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妇联研究决定共同开展江苏省2024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4年10月16日是第44个世界粮食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将今年全球活动主题确定为:“粮安天下,共建更好生活,共创美好未来。” 10月16日所在周是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强法治 保供给 护粮安”。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广场宣传活动。粮食安全宣传周期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妇联在扬州市联合举办粮食安全广场宣传活动,展示“江苏好粮油”产品,发出爱粮节粮倡议,设置粮油科普宣传展板和粮油质量咨询台,宣传推广爱粮节粮知识,倡导健康消费新风尚,呼吁全社会关注粮食安全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行动共同维护粮食安全。各设区市同步开展相关活动。 (二)挖掘推广典型案例。聚焦依法治粮、惠农强农、科技支撑、国民教育、爱粮节粮等维度,挖掘推介一批具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强法治 保供给 护粮安”典型案例。各级粮食部门负责粮食流通领域典型案例挖掘,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粮食种植领域增粮减损先进技术和优秀人物事迹挖掘,教育部门负责挖掘中小学校及在校师生在“护粮安”方面的先进典型,妇联负责挖掘广大妇女在种粮兴粮、爱粮节粮中的先进典型。以典型案例为抓手开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专项宣传,推动互学互鉴,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深入开展主题采访。以粮食安全保障法施行为契机,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围绕活动主题,邀请媒体记者,深入田间地头、乡村农户、学校、企业车间、储备库点等开展主题采访,及时报道本地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宣传一批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积极践行大食物观、保障粮食有效供给,以法治护航粮食安全的经验做法。 (四)创新开展宣教活动。围绕“强法治 保供给 护粮安”主题,省各有关部门结合本条线实际,指导各地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作品征集、主题展览、公益广告投放等形式多样的系列宣教活动;组织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粮食企业、粮食质检机构面向社会公众,举办开放日、职业体验、主题实践等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和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粮食安全形势教育、粮食科学知识普及;组织专业力量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军营,普及讲解粮食安全科普知识、营养健康常识等。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活动宣传报道,让粮食和食物节约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职责分工,高标准组织宣传周期间各项活动。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制定本市活动方案,并及时进行活动总结。请于9月27日前将本市活动方案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10月2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含活动图片、视频材料、总结报告等)。 (二)注重宣传报道。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印主题宣传册,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作宣传手册、宣传单、主题海报等宣传资料。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协同配合,对活动开展情况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及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介资源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确保宣教效果。 (三)严守纪律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活动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工作纪律、注重活动内容、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高度重视安全防护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细化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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